一、申请强制执行延期多少时间?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,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不能延长,但可以中断或中止。一般应当在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;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,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;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,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。二、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?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,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;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。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。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,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。三、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是什么?1. 执行申请书;2. 生效法律文书原件;3. 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;4. 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,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;5. 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,应当向人民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;6. 申请人不能亲自到申请执行,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,应出具授权委托书;7. 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。